7月2日,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獲悉,近日自治區人社廳和財政廳聯合下發《內蒙古自治區關于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2019年1月1日起,我區繼續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全區284萬退休(含退職)人員受益。
此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為全區機關事業單位、企業2018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的人員及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領取病殘津貼的人員。調整標準包括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元。掛鉤調整有兩項內容,一是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按本人2018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2%增加養老金。二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傾斜調整有兩項內容,一是向高齡群體傾斜,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退休人員增加30元,70周歲以上每增加一歲,養老金再增加3元。二是向企業軍轉干部傾斜,企業退休軍轉干部養老金調整后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調整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元;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2%增加退職生活費;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調整不足15元的,按照15元進行調整。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基本養老金調整,是一項保基本兜底線的政策。今年,在經濟面臨下行壓力和我國老年人口規模大、人口老齡化速度快、養老負擔加重的情況下,國務院仍然決定按照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5%左右進行調整,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保障和改善民生問題的高度重視。
據了解,7月底前,各地會陸續將調整資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